因傳染病法對新型冠狀病毒傳染病的地位發生變化而臨時處理人員標準等
更新時間:2023 年 5 月 11 日
厚生勞動省發布了第 1 次至第 27 次報告(電暈特別行政通知)關於臨時處理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相關的護理服務機構人員標準的行政通知。(根據鏈接“附件 1")。
為了整合這些電暈特別行政通知的內容,從 2023 年 5 月 8 日起發布了關於“根據傳染病法改變新的冠狀病毒傳染病狀態後的響應”的通知(根據以下鏈接“附件 2” ”)。
關於“附件1”所示的電暈特別行政通知的臨時處理,我們將其分類為“繼續”,“部分修訂(標準等)”,“部分修訂(培訓)”和“完成”進行回應”,所以請檢查內容。
附件1 關於臨時辦理新型冠狀病毒傳染病相關護理服務機構人員標準的行政聯繫表(第1次報告~第27次報告)(PDF:9,931KB)
附件2:崗位變動後新冠肺炎特辦聯絡人處理安排表(PDF:185KB)
打開 PDF 格式文件需要 Adobe Acrobat Reader DC(以前稱為 Adobe Reader)。
如果沒有,可以從 Adobe 免費下載。
下載 Adobe Acrobat Reader DC
關於本頁的諮詢
稻城市福利部高齡者福利課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2111
電話:042-378-2111 傳真:042-377-4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