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ADL維護等的補充
更新日期:2022 年 11 月 9 日
根據 2021 年度護理費的調整,新增 ADL 維持等 (1) 和 (2)。
詳細內容請參考以下及參考資料。
關於ADL維護等追加(1)、(2)
B ADL維護等追加(1)
符合以下所有標準。
1.評估對象總計人數(評估對象營業所或設施的使用時間超過6個月的人員)為10人以上。
2.對於所有評估對象,將在評估的第一個月和次月起的第六個月(如果第六個月沒有使用該服務,則為使用該服務的最後一個月)評估ADL。測定基於評估的數值(以下簡稱「ADL值」),並依測定日所在月份向厚生勞動省提交測定結果。
3.根據一定的標準,使用使用者開始使用評估對象的次月起第6個月的ADL值減去使用者開始使用評估對象當月的ADL值而得到的值。評估目標。據此計算出的值的平均值(以下簡稱「ADL增益」)為1以上。
(b) ADL 維護等的追加 (2)
符合以下所有標準。
1. A1。和 2.應符合標準。
2.被評估者的平均 ADL 增益為 2 或以上。
評估期和計算期
評估期
自通知日起至12個月後
計算期間
評估期結束次月起12個月內(評估期結束後才開始計算)
提交文件及提交截止日期
關於ADL維持等追加(3)(地區保育)
自 2021 年 3 月 31 日起,因 2021 年度護理費修訂而在修訂前提交了有關 ADL 維持等追加通知的機構,在 2021 年 3 月 31 日之前無法進行計算。但是,ADL 維護附加費 (1) 和 (2) 不能一起計算。
參考資料
關於2021年度護理費調整的問答(第3卷)(2021年3月26日)(PDF:1,392KB)
有關 ADL 維護等補充的管理程序和格式範例 (PDF: 54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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