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市防止石棉飛散指導方針
更新日期:2021 年 4 月 1 日
為保障市民身體健康和安全,本市製定了拆除使用噴石棉或含石棉模壓板的建築物時防止石棉飛散的指導意見。我來了。
因此,除了基於空氣污染控制法、確保東京居民健康和安全的條例以及石棉傷害預防條例的規定和通知外,還需要通知周邊居民並通知市政府。
進行含有石棉的建築物、構築物的拆除等作業時,請仔細閱讀指南,必要時通知周邊居民和市政府。
目的
該指南的目的是通過防止在施工過程中石棉飛散,例如拆除使用噴灑石棉或含石棉模板的建築物,確保市民的健康和安全的生活環境。和
“定作方”、“自建方”、“總承包方”在施工初勘等方面的責任(概要)
“所有者的責任”
・配合總承包商對委託的拆除工作等進行的初步勘察,並承擔相應的費用。
・ 對拆除等建設工程進行初步調查,並創建和保存調查結果[總承包商的責任]
・對委託的拆除工程等進行初步調查,向委託方書面說明調查結果,並保存調查結果。
向周邊居民說明“拆遷等施工”時,請提交以下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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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市東長沼2111
電話:042-378-2111 傳真:042-377-4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