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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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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市防止石棉飞散指导方针

更新日期:2021 年 4 月 1 日

为了确保市民的健康和安全的生活环境,稻城市制定了关于在使用喷涂石棉或含石棉模压板的建筑物拆除和其他施工作业期间防止石棉飞散的指导方针。
因此,除了《空气污染对策法》、确保东京都居民的健康和安全的条例、石棉伤害预防条例等规定和通知外,还需要通知邻近的居民和市政府。
在进行拆除含石棉建筑物、构筑物等施工作业时,请仔细阅读本指南,并告知附近居民,必要时通知市政府。

目的

 本指南的目的是在拆除使用喷涂石棉或含石棉模压板的建筑物等建筑施工过程中防止石棉飞散,确保公民健康和安全的生活环境。

关于“订购方”、“独立施工方”和“总承包商”在拆除工作的初步调查等方面的责任(概述)

“订购者的责任”
・“独立承包商的责任”,配合委托拆除工程等主承包商进行的初步调查,并承担适当的费用。
・主承包商有责任对拆除工程等进行初步调查,并准备和保存调查结果。
・对委托的拆除工作进行初步调查,向委托人书面说明调查结果,并保存调查结果。

如果您向附近居民提供有关“拆除工作等”的解释,请提交以下报告。

有关此页面的查询

稻城市城市环境整备部生活环境课
稻城市东长沼2111
电话:042-378-2111 传真:042-377-4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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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市官方角色稻城信之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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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上午 8:30 至下午 5:00 主要电话:042-378-2111 传真:042-377-4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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