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时间:2020 年 1 月 16 日
该指导方针是稻城市住宅用地开发等指导方针的补充,旨在发挥地区特色,打造宜居城镇,制定了中高层建筑最高高度的指导方针。建筑物并为企业经营者提供适当的指导。
(1)川崎公路相邻土地上建造的建筑物的最大高度不得超过 36 米。
(2) 在南多摩一号干线周边土地上建造的建筑物的最大高度为 30 米以下。
(三)在除上述(一)、(二)项以外的土地上建造的建筑物,最高高度不得超过25米。
笔记
说明指南(PDF:42KB)
平面图(PDF:1,113KB)
稻城市城市建设部城市建设计划课电话: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