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时间:2018 年 10 月 1 日
根据2018财年护理费用修订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包含以生活援助为中心的上门护理的居家服务计划,如果创建(变更)超过护理部规定的一定次数,厚生劳动大臣: 现在必须向市政府通报需要上门护理(主要是生活支援)的理由。每月的就诊次数超过厚生劳动大臣规定的次数时,请提交申报书。请注意,验证可能会在地区护理会议等上进行。
包含厚生劳动大臣指定次数以上的上门护理(以生活支援为主型)服务的居家服务计划 注:以身体护理为中心型不包含在访问次数中。
需要护理1 | 需要护理2 |
需要护理 3 |
需要护理 4 |
需要护理 5 |
27次 |
34次 |
43次 |
38次 |
31次 |
・制作表格1“使用上门护理(主要是生活支援型)超过一定次数的理由”。
・要求上门护理事业所制作表2“关于一定次数以上上门护理(生命支持型)利用者的现状”。
・请提交上述制作的表1、表2以及上门服务计划(表1~表4)。
注:如果您在多个机构提供上门护理(主要是生活方式帮助),请要求每个上门护理机构创建表格 2。
如果家庭护理支持企业要求您创建表格 2,请立即填写并提交给家庭护理支持企业。
请在护理计划创建(变更)后的当月月底之前提交。
请从居家护理支援室向高龄者福利课介护保险课提交。
注意:我们建议使用普通纸和 A4 打印尺寸。
不接受热敏打印机的热敏纸。
注:超过一定次数的上门护理(生活救助型)使用理由说明书请双面打印。
注意:我们建议使用普通纸和 A4 打印尺寸。
不接受热敏打印机的热敏纸。
注:超过一定次数的上门护理(生活救助型)使用理由说明书请双面打印。
稻城市福祉部高龄者福祉课电话: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