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时间:2021 年 4 月 1 日
在建筑工程中,产生较大噪声和振动的工程被定义为《噪声防治法》和《振动防治法》规定的特定建筑工程,承包商必须在工程开始前至少7天提交实施通知。
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在进行具体施工作业时,必须提交通知,遵守监管标准,确保施工作业产生的噪声、振动、扬尘等可能影响人体健康或居住环境,请充分注意以免造成任何伤害。
另外,请周边居民告知工作内容和进程,如有投诉,请善意回应。
1 | 使用打桩机(Monken 除外)、打桩机、打桩机(压入式打桩机除外)的作业(不包括将打桩机与螺旋钻组合使用的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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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螺丝刀进行工作 |
3 | 使用凿岩机进行作业(作业地点连续移动的作业,仅限于一天内两个作业地点之间的最大距离不超过50米的作业)。 |
4 | 使用空气压缩机的作业(仅限于使用电动机以外的原动机且额定输出为15千瓦以上的作业)(不包括将其用作凿岩机动力的作业) |
5 | 设立混凝土搅拌站(仅限搅拌能力0.45立方米以上的搅拌机)或沥青搅拌站(仅限搅拌重量200公斤以上的搅拌机)进行的工程(不包括设立工厂所进行的工作。) |
6 | 使用反铲作业(仅限于原动机额定输出功率为 80 千瓦以上的作业,但环境大臣指定的噪音不超过一定限度的作业除外) |
7 | 使用拖拉机挖掘机进行作业(仅限于原动机额定输出功率为 70 千瓦以上的机器,环境大臣指定的噪音不超过一定限度的机器除外) |
8 | 使用推土机进行作业(仅限于原动机额定输出功率为 40 千瓦以上的推土机,环境大臣指定的噪音不超过一定限度的推土机除外) |
1 | 使用打桩机(不包括打桩机和压入式切桩机)、切桩机(不包括液压式切桩机)或切桩机(不包括压入式切桩机)的作业型切桩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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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钢球摧毁建筑物和其他结构的工作 |
3 | 使用路面破碎机进行作业(作业地点连续移动的作业,仅限于一天内两个作业地点之间的最大距离不超过50米的作业)。 |
4 | 使用破碎机的工作(不包括手持式破碎机)(对于工作点连续移动的工作,一天内两个工作点之间的最大距离不超过50米)(有限) |
注:关于5,没有法律规定,但感谢您的配合。
对于各种通知文件,如果因盖章废止而导致书写内容有错误,请通过双线标记等方式更正。
稻城市城市环境整备部生活环境课电话: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