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告诉我在留登记的外国人迁出时的手续。
更新时间:2015 年 3 月 18 日
如果您搬到稻城市 [搬入通知]
请在迁入后 14 日以内,将迁出证和所有迁入者的在留卡或特别永住者证明书带到市民科。
如果您搬出稻城市 [搬出通知]
将发行迁出证明书,请至少在迁出日期的 14 天前携带本人证明文件(驾驶证、护照、在留卡等)到市民科办理必要的手续。
如果您在稻城市内移动 [地址变更通知]
请在开始居住后的 14 日以内,将所有迁居者的在留卡或特别永住者证明书带到市民课。
笔记
- 无法在每个分支机构完成手续。
- 如果您或户主以外的人将办理手续,请携带代理人任命通知书(授权书)。
- 详情请参阅“居民登记(迁入/迁出通知书)”页面。
关于本页的咨询
稻城市市民部市民科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2111
电话:042-378-2111 传真:042-377-4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