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2013 年 8 月 30 日
儿童津贴原则上从申请日所属月份的次月开始发放,请尽早申请。出生日或迁入日临近月末时,即使申请日为次月,从事由发生之日次日起(迁入时,原市町村提交的预定搬出日期,如果是出生,则为出生日期)如果在 15 天内,将从申请月份开始支付。请注意,如果您的申请延迟,您将无法获得延迟月份的津贴。所需文件等详情请确认儿童津贴(全国制)页面。
稻城市儿童福祉部育儿支援课电话: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