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交付证明书的再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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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1002694 更新日期令和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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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丢失了标识交付证明书,您可以通过邮寄申请重新发放,而无需亲自到窗口办理。(重新发放不收取费用。)
希望通过邮寄申请重新发放的人需要准备以下文件。如果文件有缺陷或文件不足,可能会导致重新发放延迟,请注意。

所有者本人申请时所需文件

  • 本人确认文件的复印件(驾驶证、健康保险证、个人号码卡等)
  • 轻型汽车标识发放证明书再发放申请表(请下载下面的PDF文件,打印出来,填写必要事项并随附。)
  • 回邮信封(限于填写了回复地址并贴上邮票的状态)

代理人申请时所需文件

如果代理人申请,除了上述所需的三份文件外,还需要以下文件。

  • 授权书(即使是由同一家庭的亲属申请也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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稲城市 市民部 税务科
〒206-8601 东长沼2111番地,东京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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