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本页的顶部网站菜单在这里
转到此页的正文
稻城市
  • 站点地图
  • 如何使用搜索
  • 生活/手续
  • 儿童保育/教育
  • 健康/福利/医疗
  • 环境/垃圾/回收
  • 旅游/文化
  • 设施信息
  • 市政信息
网站菜单到此结束

正文从这里开始

申请占用公共财产的许可(水道、非认证道路等)

更新日期:2014 年 9 月 1 日

公共财产许可证申请程序

 在水道或非法定道路(道路法不适用)等公共财产的场地上占用、建造、改建或拆除建筑物、调整水流等时(例如在(水道等)请向市政府提交“占用公共财产许可申请书”。
创建申请表时请检查填写说明。

制作申请表时的注意事项

 申请占用与连接水管或下水道管道相关的公共财产的许可时,申请表上必须事先加盖连接设施管理者的确认印章。
如果您正在申请占用公共财产的供水管和污水管的许可,则需要分别提交申请,因此请分别填写申请。

变更程序

 如果您想变更已获得许可的事项,请提交《公共财产占用许可等变更申请书》。

 更新许可期限时,请提交《占用公共财产等许可期限更新申请书》。

职位继承

 因继承或合并而继承获得占有等许可的人的身份的人,必须在继承之日起 30 天内向市提交“身份继承申报书”。

权利、贷款和抵押品转让的批准

 获得入住等许可的人原则上不得将基于入住等的权利转让、转租或抵押给第三方,但通过他人转让基于许可等的权利时房地产销售等。请向市政府提交“权利转让等批准申请书”。

申请表

与占用公共财产(水道、非认证道路等)相关的表格

可能的程序日期和时间

开放日上午 8:30 至下午 5:00

打开 PDF 文件需要 Adob​​e Acrobat Reader DC(以前称为 Adob​​e Reader)。
如果您没有,可以从 Adob​​e 免费下载。
获取 Adob​​e Acrobat Reader DC下载 Adob​​e Acrobat Reader DC

有关此页面的查询

稻城市城市建设部管理科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 2111
电话:042-378-2111 传真:042-377-4781

正文到这里就结束了
到顶部


下面是页脚。
稻城市官方角色稻城信之助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2111 206-8601
办公时间:上午 8:30 至下午 5:00 主要电话:042-378-2111 传真:042-377-4781
版权所有 (C) 稻城市. 保留所有权利。
版权所有(C)K.Okawara・Jet Inoue. 保留所有权利。
页脚到这里返回本页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