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津贴(国家制度)
更新日期:2024 年 8 月 1 日
最新消息(2020年7月1日更新)
请点击此处了解有关2020年儿童津贴法修订的信息。
关于儿童津贴制度(制度至2020年9月)
支付标的
居住在稻城市的抚养初中未毕业子女的监护人(到 15 岁后的第一个 3 月 31 日为止)
注:在孩子的父母等中,主要支持生活的人(收入最高的人)是受领人(监护人)。
注:如果监护人居住在稻城市外,请向监护人居住的市区町村提出申请。
注意:如果您是公务员,请到您的工作单位申请。但是,即使您是公务员,如果您不能从工作单位领取儿童津贴,请向儿童抚养科申请。
每月津贴
年龄 | 低于收入限额 | 入息限额以上及低于入息限额 | 收入限额或以上 | |
---|---|---|---|---|
0 至 3 岁以下 | 制服 | 15,000 日元 | 5,000日元 | 不符合付款条件 |
从 3 岁到完成小学之前 | 第一个孩子/第二个孩子 | 10,000日元 | ||
第三个孩子或以后 | 15,000 日元 | |||
中学生 | 制服 | 10,000日元 |
注:关于第一、二胎如何计算,对象为年满18周岁后至第一个3月31日的儿童(相当于高中生)。
收入限制
特殊儿童津贴福利有收入上限。
收入超过儿童津贴上限的人将不会获得特殊儿童津贴。详细金额请查看收入限额表。
如果超出收入上限,将于2020年8月后发送通知。
上一年的收入超过收入限额(表2中的A)时,每个孩子每月固定支付5,000日元作为特别补助金,但特别补助金的收入限额(表2中的B)儿童特别补助金上述人员不再领取津贴。
注意:儿童津贴资格每年六月更新。如果您的收入超过2020年的上限,并在2021年的收入限额内,如果您提出申请,您将有资格从2020年6月开始领取(10月领取)。
注:收入超过上限,不再有领取子女津贴等资格的人,通过修改纳税申报表更改收入金额,并落入收入上限范围内时,子女津贴等将不再适用。提交纳税申报表后立即扣除。请重新提交认证申请表。如果在纳税申报后无法立即提交核证账单,则需要在收到市税通知书之日起 15 天内提交新的儿童津贴等核证账单。如果您在上述截止日期之前提交经过认证的索赔表,则可以追溯至同年 6 月支付儿童津贴等。在其他情况下,将从提交经过认证的儿童津贴等申请表后的下个月开始付款。
A 收入限额 | B收入上限 | |||
---|---|---|---|---|
家属人数(括号内的例子) | 收入金额 | 大概收入 | 收入金额 | 大概收入 |
0人(前一年年末没有孩子出生时等) | 6,220,000日元 | 8,333,000日元 | ¥8,580,000 | 10,710,000日元 |
1人(如果是1名儿童等) | 6,600,000日元 | 8,756,000 日元 | ¥8,960,000 | 11,240,000日元 |
2人(1名子女+年收入103万日元以下的配偶) | 6,980,000日元 | 9,178,000日元 | ¥9,340,000 | 11,620,000日元 |
3人(2名子女+年收入103万日元以下的配偶) | 7,360,000日元 | 9,600,000日元 | ¥9,720,000 | 12,000,000 日元 |
4人(3名子女+年收入103万日元以下的配偶等) | 7,740,000日元 | 10,020,000日元 | 10,100,000 日元 | 1238万日元 |
5人(4名子女+年收入103万日元以下的配偶) | 8,120,000日元 | 10,400,000日元 | 10,480,000日元 | 12,760,000日元 |
入息限额扣除种类
家属扣除 | 老人支援 | 60,000日元 |
---|---|---|
特殊残疾 | 40万日元 | |
其他疾病 | 27万日元 | |
个人适用扣除额 | 特殊残疾 | 40万日元 |
其他疾病 | 27万日元 | |
寡妇 | 27万日元 | |
单身父母 | 35万日元 | |
在职学生 | 27万日元 | |
其他扣除 | 杂项损失扣除 | 等量 |
医疗费用扣除 | 等量 | |
小企业互助 | 等量 | |
定额扣除(社会保险等值金额=定额) | 80,000日元 |
注1:人数为税法规定的家属人数。
注2:将此表中的金额与您的收入进行比较(预扣税单上的“扣除就业收入后的金额”,市/都税特别征收税额通知书上的“总收入金额(1)”,市/都道府居民)(请参阅纳税通知书上的“总收入”和最终纳税申报表上的“总收入金额”)减去上述扣除金额。
如果您有工作收入或公共年金相关收入,请从总金额中扣除 10 万日元后使用。
付款方式
原则上每年3次,分别在6月、10月、2月中旬,将每4个月的津贴汇入到上月之前的本人名下的金融机构账户中。
付款开始
一般而言,津贴将从提交申请的次月开始支付。
但是,申请出生或迁入时,如果在出生日或迁入日的次日起 15 日以内提出申请,则支付出生次月的下一个月的津贴日期或入住日期所属。
认证请求
如何申请
- 带到市役所 2 楼的育儿支援课。
- 带到平尾/若叶台支所(但是,我们无法提供有关系统的详细信息,因此请向儿童保育课津贴补贴课查询必要的文件和系统的详细信息。)
- 邮寄至市政府育儿支援课津贴补助课
邮寄手续
婴儿、义务教育儿童、高中生的儿童津贴和医疗费用补贴计划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申请。
申请所需文件(文件3至5可在以后提交)
1经认证的发票(PDF:111KB)
2 儿童津贴申请人(监护人) 能显示申请人名下的金融机构帐号(普通存款)的资料(存折或卡)
3 儿童津贴申请者(监护人)的健康保险证复印件<br id="7"/>注:仅适用于养育未满3岁的儿童且加入国民年金以外的制度的人:3岁以下儿童是指自满3周岁起至3月31日(至满3周岁的会计年度结束)的儿童。
注:如果您是“国民土木建设”以外的国民健康保险协会的会员,并且还加入了厚生年金,则需要年金加入证。
4 如果您与抚养的孩子分开居住,则需要以下文件。
・保管协议书
5 我的号码确认文件
注意:我的号码必须在申请时写在申请表上。
(申请人及配偶)
注意:单击此处了解有关“我的号码”确认文件的信息。
注:新财年从每年5月申请开始。
申请时的注意事项
如果您属于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请在申请时小心。请联系育儿支援科。
如果孩子在国外
我无法领取福利。但是,在出国留学的情况下,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可以获得津贴。
如果孩子在机构中或由寄养父母抚养
收件人将是建立设施的人。孩子的父母不能领取福利。
请注意,如果您离开设施,您需要向您的父母申请。
在离婚前分居的情况下
父母因离婚前分居等居住地址不同时,原则上以与孩子同住的监护人为申请人。
(在单独转让等情况下,申请人将与以前一样是分开生活的主要生活者。)
当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抚养孩子时
如果孩子有未成年监护人,未成年监护人可以成为津贴的领取人。
父母双方都在国外,孩子在日本时
如果满足条件,则父母指定的人(祖父母等)可以作为指定父母领取津贴。
申请后如有任何变更,请提交以下资料
符合条件的儿童人数增加(分娩等)
请提交金额修改申请表。
金额将从提交后的下个月开始增加。
搬迁至稻城市内
请提交地址/姓名变更通知。
迁出稻城市
请提交领取补助金事由消除通知书。
另外,在调动的市町村新请求认定。
只有主要生计会因工作外派没有家人而移居海外
请提交作为主要生计领取的儿童津贴的领取理由消失的申报书。
同时,请以您配偶的名义重新申请证明。
当了公务员
公务员从其工作单位领取儿童津贴。
如果领取者成为公务员,请提交领取津贴原因的消灭通知书。
您还必须在您的工作地点申请新的认证。
账户发生变更(金融机构合并等)
请提交转账账户变更表。
对于新账户,请以收款人的名义指定一个储蓄账户。
提交通知时,请携带显示新帐号的物品(存折等)。
改名
决定和孩子分开住
需要通知。请咨询育儿支援课。
不再抚养孩子
领取人因离婚等原因不再抚养孩子时,请提交领取津贴事由的终止通知书。
主要生计已从海外归来,在外打工
请提交配偶领取子女津贴的理由消灭通知书。
同时,以主要户主的名义提出新的证明申请。
可能的程序日期和时间
工作日上午 8:30 至下午 5:00 注:公共假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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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此页面的查询
稻城市儿童福祉部育儿支援课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 2111
电话:042-378-2111 传真:042-377-4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