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项目】稻城市重症心身障碍・医疗护理儿童(者)日间服务机构 设施促进项目补助
由于市内可接收重症心身障碍儿童(者)和需要医疗护理的障碍儿童(者)的经营者数量较少,市外设施也存在超员等情况,市民的通所地点不足,因此将对开展重症心身障碍和医疗护理儿童(者)通所业务的经营者提供建筑租赁费用的补助。
补助对象事业所
- 针对残疾儿童的日间服务机构1处(儿童发展支持・课后等日间服务)
- 1个针对残疾人的生活护理经营者
补助金额
每月建筑租赁费用的二分之一。但上限为50000日元。
补助期间
自交付决定之日起的月份起,限期为5年(60个月)。
补助要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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稲城市重症心身障碍・医疗照护儿童(者)通所经营者设施建设促进事业补助要纲 (PDF 91.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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稲城市重症心身障碍・医疗护理儿童(者)通所经营者设施建设促进事业补助要领 (PDF 213.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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