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监护制度
更新日期:2018年12月19日
什么是成人监护制度?
这是一种针对痴呆症、智力障碍、精神障碍等缺乏足够决策能力的人,通过选择保护其权利的助手,为他们提供法律支持的制度。
- 法定监护制度是在当事人缺乏足够判断力的情况下使用的,根据判断程度分为“协助”、“协助”和“监护”三类。这是一种由家庭法院选出的成年监护人、监护人和助手在考虑个人利益的同时,利用其代表权、同意权和撤销权来支持个人的制度。
- 自愿监护制度是在当事人尚有足够决定能力的情况下,提前选择监护人,为未来决定能力下降做准备,并签订经过公证的合同,规定监护人的监护权的制度。人有权代表该人处理医疗、财产管理等事务。
关于成人监护制度的综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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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市百村7(稻城市福利中心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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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监护制度程序信息
公民监护人培训
稻城市与周边 4 个市(调布市、日野市、狛江市、多摩市)共同运营的多摩南部成人监护中心,由律师、非政府人士等专业人士组成的“公民监护人(社会贡献者)” - 亲属负责成年监护职责,我们正在培训“类型监护”候选人。
我们通常从12月到次年1月接受申请,所以如果您有兴趣,请申请。
有关此页面的查询
稻城市福祉部生活福祉课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 2111
电话:042-378-2111 传真:042-377-4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