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结束】新的居民税非课税家庭等临时重点支援补助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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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1010578 更新日期令和7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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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令和6年度,将向新成立的全体家庭成员均免征居民税均等税的家庭,或在令和6年度新成立的仅征收居民税均等税的家庭发放补助金(每个家庭10万日元)。如果同一家庭中有18岁以下的儿童,每个符合条件的儿童将增加5万日元。此外,根据法律规定,本补助金将被视为免税和禁止扣押。

注释:所得税的免税在定额减税前进行判断。

注释:在2023年度,获得居民税非课税家庭等临时重点支援补助金(7万日元)或仅对居民税均等割征税家庭临时重点支援补助金(10万日元)的家庭不在补助对象之内。

注释: 2024年度居民税已征收的家庭仅限于扶养亲属等的家庭不在此范围内。

注释:在国外已被征税,并且已申报根据税收条约免除居民税的家庭不在此范围内。

新的居民税非课税家庭等临时重点支援补助金(每户10万日元)的申请接收已于2024年10月31日(星期四)截止。

联系方式

稲城市给付金事务局(民生福利科给付金担当)

电话 042-401-5321
接待时间=上午9点到下午5点(星期六、星期日、节假日除外)
【听障人士咨询窗口】
传真 042-401-5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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