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高龄和残疾的在日外国人福利补助金
将向在本市居住的老年人或残疾人等外国人发放福利补助金。
符合条件的人员请申请。
适用人群
在昭和61年3月31日之前持续居住在日本的在日外国人等,目前在稲城市登记为居民,虽然不满足领取公养老金的条件,但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注释:在日外国人等……根据与日本国的和平条约,脱离日本国籍的人员等,依据出入国管理相关特例法第3条规定的特定永住者,以及市长认定的其他人员
- 在大正15年4月1日之前出生的人
- 在昭和37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中度以上残疾人,以及在昭和57年1月1日之前为中度以上残疾人的人
- 在昭和22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人中,昭和57年1月1日至昭和61年3月31日之间成为中度以上残疾的人
注释:从其他自治体获得类似补助的人、接受生活援助的人、在市内注册居民不满1年的人、机构入所者等不符合条件。详细信息请在申请时确认。
补助金额
每月1万日元
申请方法
请携带能够确认汇款账户号码的文件、印章以及能够确认支给条件的身体残疾人证等,进行申请。
申请表在窗口处提供。
窗口:市政府2楼 生活福利科地区福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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