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债务保证制度
内容
我们将为希望继续居住在稲城市内但因没有担保人而难以签订民间租赁住宅合同的老年人提供入住支持。通过自负初次担保费(第二年起为年度担保费),可以在入住到退房期间获得民间担保公司的金钱担保。市政府将对支付给民间担保公司的初次担保费的一部分进行补助。
符合条件的家庭(满足以下所有条件的家庭)
- 65岁以上的单身家庭或由65岁以上人员组成的家庭
- 在市内连续居住超过一年,并且有地址
- 是市内的民间租赁住宅的搬迁
- 有紧急联系人(亲属、朋友等)
- 目前无法设立担保人
债务担保的内容及范围
- 月租金、月共益费、月停车费等相当额
- 住宅退去时的遗留财物等的清除所需费用(实际费用相当部分)
- 住宅退租时的恢复原状所需费用(基于民间担保公司的批准金额)
- 与诉讼等法律程序相关的费用(实际费用相当部分)
关于保证金
希望使用该制度的户主向民间担保公司支付的担保费如下。
- 首次保证金是将租赁合同的月租金等乘以1/2得出的金额。
(如果产生不足1日元的零头,则舍去) - 第二年及以后的年度保证费为10000日元。
注释:市政府仅补助1的首次保证金(2到4万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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稲城市 福利部门 老年人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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