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高龄者医疗保险证等遗失者的补发
更新时间:2023 年 1 月 31 日
如果遗失了后期高龄者医疗保险证等,请填写申请表(后期高龄者医疗补发申请表)邮寄或到办公室递交至重新发行。是。
被保险者(本人)前来本社时,请携带以下必要物品到市1楼3号窗口的健康保险年金课/后期高龄者医疗课大厅。
可以重新发行的项目
被保险人证明书、限额申请书/标准共付额减少证明书、限额申请书、特定疾病医疗证明书
关于邮寄申请
如果您希望通过邮寄方式申请和接收证书,请下载下面的表格,打印出来,填写所需信息,然后邮寄给我们。 (如果您希望我们将申请表邮寄给您,请与我们联系。)一旦申请到达市政厅,我们将创建一份证明并通过简单的挂号邮件将其发送给您。
关于在市政府的申请
保险证的补发
如果想在市役所申请并领取证明书,请等待被保险者(本人)的身份证。 (驾驶执照、我的号码卡、护照、护理保险证、75 岁以上高龄者医疗保险费决定书、提款卡等)这种情况下,将检查 2 点。)
注意:如有代理人到访,请携带可验证代理人身份的物品。
另外,如果由与被保险人(本人)同住的代理人代为办理,在能够确认代理人身份的情况下,可以在柜台办理后期高龄者医保证。
如果与被保险人(本人)分开居住的代理人填写申请表,则可以填写并提交申请表。
关于保险证以外的再发行
想在市役所补发最高额申请书/标准自付额削减证明书、最高额申请书书、特定疾病治疗书等的情况下,请等待被保险人(本人)的身份证件。 (驾照、我的号码卡、护照、老年医疗保险证、长期护理保险证、老年医疗保险保费决定书、提款卡等。注:有照片没有附照片的,将检查两点。)
注:如果由与被保险人(本人)同住的代理人代为办理,在能够确认代理人身份的情况下,可以在窗口办理补发证明。
另外,如果被保险人(本人)和代理人分居办理手续,请携带被保险人(本人)的保险证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如果能带上这两点,就可以在窗口补发一张。
关于在分支机构的申请
平尾/若叶台分所也可以填写并提交75岁以上老年人的医疗保险证补发申请书。申请书一到达市政府,我们就会制作一份证明书,并通过简单的挂号邮件(保险证以外的物品使用普通邮件)发送。
表格下载
关于本页的咨询
稻城市市民部保险年金课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2111
电话:042-378-2111 传真:042-377-4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