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指定居家护理支援事务所的管理者要件
更新时间:2021 年 4 月 1 日
关于指定居家护理支援事务所的管理者要件
关于居家介护支援事务所的经营者,在2018年的介护费修订中,《指定居家介护支援服务人员及运营标准》(厚生省令第2号) . 1999 年第38 号(以下简称“标准部条例”)) ) 进行了修订,将对管理员的要求从护理支持专家更改为首席护理支持专家。直到2021年3月31日,有一个过渡措施可以推迟申请,但我们想通知您,宽限期已延长至2019年3月下旬。
管理员要求(注:修改后的内容)
自2021年4月1日起,指定居家介护支援办公室的负责人不分办公室,为首席介护支援专家。
但是,2021 年 4 月 1 日以后,由于不可预见的情况(首席护理支持专科经理死亡、长期医疗、突然退休或搬迁等健康问题的发生),首席护理支持在这种情况下专科医生不能再被任命为管理人时,向稻城市提交管理人确保计划后获得许可后,适用将管理人指定为首席介护支援专科医生的要件申请 1年宽限期。
通知书
确保管理员的计划(通知内容)
・很难任命首席护理支持专家为管理者的原因・希望解决困难的原因
推迟申请管理员要求
自 2021 年 3 月 31 日起,对于其经理不是首席长期护理支持专家的人的指定居家护理支持业务办公室,只要该经理是经理,该经理将被视为首席长期护理支持专家。此要求的申请将推迟到2020年3月31日。
注意:如果您在 2021 年 4 月 1 日之后更换管理员,您将需要获得首席护理支持专家的资格。
关于本页的咨询
稻城市福利部高龄者福利科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2111
电话:042-378-2111 传真:042-377-4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