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都大气污染医疗费用补助制度
在东京都,对于患有支气管哮喘等疾病的人,提供医疗费用的补助。
申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适用人群
满足以下1到5的所有条件的人
- 18岁以下的人(包括在18岁生日所在月份的最后一天之前的人。)
- 在东京居住超过1年(3岁以下为6个月)的人(已登记为居民)
- 目前患有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哮喘性支气管炎、肺气肿的人
- 加入健康保险等的人
- 申请日后不吸烟的人
注释:18岁以上的人(不符合1的条件的人)的新申请接收已于2015年3月31日结束。目前持有医疗券并已获得认证的人,出生日期在1997年4月1日之前的,仅可进行更新申请。
申请受理窗口
稻城市保健中心
稻城市百村112-1
电话 042-378-3421
传真 042-377-4944
工作日的上午8点30分到下午5点(节假日除外)
注释:申请表在保健中心窗口发放。
资助范围
对医疗券上记载的疾病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中,适用健康保险后的自负费用进行补助。
注释:持有桃色医疗券的人(出生日期在1997年4月1日之前且持有有效期内医疗券的人)将补助自负费用中超过每月6,000日元的部分。
不符合补助对象的事项
- 医疗券中未列明疾病的医疗费用
- 申请相关费用(文书制作费・检查费用)
- 住院时的饮食疗养和生活疗养标准负担额
等等。详细信息请查看以下东京都网站。
资助期限
医疗券的有效期限是,从保健中心窗口受理申请表的日期开始,
- 在经过2年后的最近的生日所属的月底
- 直到18岁生日所在月份的最后一天
将是较短的任一项(将会在医疗券上注明)。
如果希望在有效期满后继续获得补助,可以进行更新。
请在有效期满之前提交更新申请。
注释:出生日期在1997年4月2日之后,且已持有有效期至18岁生日所在月份末日的医疗券的人,无法进行更新。
关于更新申请
更新所需的文件将在有效期满约2个月前由东京都邮寄到您那里,因此请在文件到达后尽快将所需文件提交到保健中心窗口。
如果文件遗失或未收到,我们在保健中心窗口提供备用文件。
希望更新的人请务必在有效期内进行手续。
关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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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医疗费用补助制度的介绍(东京都保健医疗局)(外部链接)
电话 03-5320-4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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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此页面的咨询
稻城市 福利部门 健康科
〒206-0804 东京都稻城市百村112号1(稻城市保健中心内)
电话号码:042-378-3421 传真号码:042-377-4944
稻城市 福利部门 健康科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