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主通知系统
更新时间:2021 年 4 月 27 日
随着 2012 年 4 月森林法的修订,成为林地所有者的人有义务事后通知市政府负责人。
这里的森林是指城市化区域以外的森林等。
通知主题
不论是个人还是法人,通过出售或继承在稻城市内新取得林地的人。但是,根据《国家土地利用规划法》提交土地买卖合同的人不符合资格。
通知期
自林地所有权之日起90日内。
如果您不提交申报或提交虚假申报,您可能会被处以最高 100,000 日元的罚款。
通知事项
在通知表中,通知人和前所有人的地址和姓名,所有人成为所有人的日期,所有权转让的原因,土地的位置和面积,以及土地的用途土地。作为附加文件,需要登记事项证明书(复印件也可以)或土地买卖合同等表明已取得权利的文件的复印件,以及显示土地位置的图纸。
林地所有者通知表
询问
・东京都林业厅保护课企画课 电话号码 0428-22-1155
・市役所绿环境课绿公园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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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此页面的查询
稻城市都市环境整备部绿环境课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 2111
电话:042-378-2111 传真:042-378-9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