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城镇清洁的公民条例
更新:2006 年 10 月 19 日
制定条例的目的
该条例的目的是让每个公民在社会生活中遵守礼仪和规则,并让公民、企业、土地所有者和城市共同努力促进城市环境美化。
城市、公民、企业等的责任
城市责任
我市将采取必要措施,促进清洁美丽城镇建设。
公民的责任
- 处理空罐头、烟头、一般垃圾等时,请遵守本市规定的排放标准。
- 遛狗或锻炼狗时,请携带设备并将狗的粪便带回家。
- 在没有烟灰缸的地方吸烟时,携带并使用烟蒂支架。
- 我们会尽量不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或随地吐痰。
- 当我们发现公共场所存在妨碍青少年健康成长、城市美观、交通安全等的简单广告材料时,我们将尽力与有关部门(市政府、派出所等)联系。
经营者的责任
- 我们将努力防止乱扔垃圾,并开展办公室及周边地区的美化活动。
- 生产、加工、销售等可能造成乱扔垃圾的产品的,应当采取提高购买者防止乱扔垃圾意识等必要措施。
- 那些销售容器食品和饮料的人将设立收集容器,并努力回收空罐头和其他资源。
土地所有者的责任等
我们将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在我们拥有、占用和管理的土地上乱扔垃圾、狗/猫粪便和简单广告。
关于处罚
该条例无意打击,但如果有特别恶意的行为,将适用指导、建议、命令、公告和处罚(罚款、市长指定的美化活动)。
您是推动环境美化的主要参与者。你们每一个人的努力,都会创造一个没有烟头、空罐头等垃圾的清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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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市城市环境整备部生活环境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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