稲城市路上等吸烟的限制条例概要
在路上等地吸烟可能会导致二手烟以及对周围人造成危险和困扰。为了限制这一行为,除了健康促进法规定的措施外,明确了稻城市、市民及经营者和吸烟者应承担的责任,并考虑到稻城市美化市民条例的宗旨,通过防止烟蒂乱扔,旨在在吸烟者与非吸烟者的合作下,确保和维持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并促进环境美化,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条例概述
条例的目的
将对可能引发“被动吸烟”、“对周围人造成的危险和困扰”、“烟蒂乱扔”的路边等吸烟行为进行监管。
全市范围内的规定
禁止行走吸烟
我们将努力在市内全域的街道等地方不进行行走吸烟。
请自觉在人员周围减少路上等吸烟
在市内全域,尽量避免在有附近人群的情况下进行路边等吸烟。
禁止在路上等吸烟区域内吸烟
禁止在路上等吸烟的区域内吸烟。
对违反者规定有罚款(2,000元)。
关于加热烟草的处理
由于符合烟草事业法规定的制造烟草,加热式烟草也将受到监管。
主要产品示例(截至平成30年1月)
- 菲利普·莫里斯日本有限公司生产的“IQOS(艾克斯)”
- 英美烟草日本有限公司生产的“glo(格罗)”
- 日本烟草产业公司(JT)生产的「Ploom TECH」
监管对象的理由
关于加热式烟草的二手烟对健康的危害,目前厚生劳动省的判断是科学上尚未明确,由于其含有来自烟叶的尼古丁,因此被列为监管对象。
吸烟区的处理
为了防止被动吸烟等原因,市内不设立路边等吸烟区。
经营者应努力考虑环境整治,撤除或移动烟灰缸,防止烟雾外泄,以避免因自身场地内产生的烟雾而导致在路边等禁烟区域内的人受到被动吸烟的影响。
路上等吸烟防止指导员
为了确保条例的有效性,将高效、有效地配置路上等吸烟防止指导员,并开展宣传活动和指导等。
稲城市路上等吸烟的限制相关条例支持者制度
为了提高条例的执行性,设立了制度,旨在扩大利用禁止区域内的私道和商店等民有地进行宣传活动。
术语定义
路上等
由都道、市管理的道路、公园及其他供公共使用的户外场所
烟草
根据烟草事业法第二条第三项规定的制造烟草,或根据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规定的制造烟草替代品,且为吸烟用的。具体如下。
- 卷烟
- 雪茄
- 烟斗烟草(包括加热烟草)
- 切烟
吸烟
吸烟或携带点燃的香烟。
路边吸烟
在路上等吸烟。具体来说,包括以下行为。
- 禁止吸烟
- 坐着吸烟
- 行走吸烟 等
行走吸烟
在路上等吸烟时,走路或骑自行车、摩托车等行驶时吸烟。具体来说,包括以下行为。
- 行走时吸烟
- 骑自行车、助力车和摩托车时吸烟
- 滑板、轮滑、滑行车等滑行时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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