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藏文化财包藏地的土木工程等
关于埋藏文化财
埋藏文化财是指埋藏在土地中的居住遗迹、陶器等文物的文化财。此外,已知埋藏文化财存在的土地(周知的埋藏文化财包藏地)主要被称为遗址。在稲城市,目前已确认有161处遗址。
在周知的埋藏文化财包藏地进行土木工程等项目时,需在工程开工前60天提交通知。如果您有工程计划,请咨询终身学习科。
关于埋藏文化财产的联系
如需查询是否符合埋藏文化财包藏地的条件,请前往位于复合设施友好平尾二楼的稻城市乡土资料室窗口进行咨询。请携带能说明项目预定地的指南图或地图。如在远方,也可以通过专用表单进行咨询。
为了确保包藏地的准确性,请通过窗口或专用表单进行咨询,感谢您的配合。
关于专用表格的埋藏文化财包藏地的咨询
请在专用表单中填写必要事项,并附上地图后发送。
关于埋藏文物发掘的申报
如果进行土木工程等业务的地点属于埋藏文化财产保护区,则需要根据文化财产保护法第93条进行申报。
发掘届样式及承诺书
- 关于埋藏文化财产发掘的申请(样式)(Word 45.0KB)
- 关于埋藏文化财发掘的申请 填写示例 (PDF 197.8KB)
- 承诺书 (Word 23.5KB)
- 承诺书 填写示例 (PDF 86.7KB)
附件文件
- 指南图(在住宅地图等上标记的内容)
- 施工・建筑的平面图
- 工程・建筑的断面图
- 土地所有者的同意书(当提交者不是土地所有者时)
注意事项
- 请在60天前将材料提交至稲城市市长乡土资料室2楼的终身学习科文化财担当窗口。
- 提交份数为2份。(正本→用于提交给东京都 副本→稲城市存档)
- 提交的文件,包括图纸,请全部使用A4纸提交。
- 提交者应为土地所有者、施工主体、实施责任人中的任意一人。
提交埋藏文化财发掘申请后
您提交的文件将从稻城市教育委员会发送到东京都教育委员会,约在两周内,提交者将收到回复文件。是否需要进行发掘调查将根据以下分类进行判断。
届报者与稻城市教育委员会将进行协商,因此如有通知,请联系终身学习科。
在施工前进行发掘调查的情况
- 由于施工等原因,埋藏文物将被挖掘
- 由于设置填土和临时构筑物等,可能会对埋藏文化财产产生影响的情况
- 设置永久性建筑物、道路等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调查费用由经营者承担。
进行试掘和确认调查的情况
- 通过地表观察无法判断埋藏文化财产的有无,必要时需要确认其有无
- 当存在埋藏文化财且需要进行发掘调查时,需更详细地了解其内容、性质等。
在这种情况下,市政府将事先进行部分发掘调查。
进行立会调查的情况
- 如果挖掘深度未达到遗迹面
- 如果是从过去的调查结果来看,遗迹等稀薄的地区
- 小规模工程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确认是否对埋藏文化财产生影响,市政府的工作人员将在基础工程等期间进行现场监督。
如果进行现场监督并确认了遗迹等,可能会进行事前调查。
进行谨慎施工的情况
- 已经在该地区进行过事前调查的情况
- 已经削平的区域
即使是在这样的地区,进行项目时也请考虑不会对埋藏文化财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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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此页面的咨询
稲城市 教育局 终身学习科
〒206-8601 东京都稲城市东长沼2111番地
电话号码:042-377-2121 传真号码:042-379-0491
稲城市 教育局 终身学习科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