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协议离婚通知书有哪些注意事项?
更新日期:2024 年 3 月 1 日
关于证人
需要两名证人(司法离婚不需要)。此外,由于对证人的唯一要求是成年,兄弟姐妹和熟人即使不是父母也可以成为证人。
不接受请求
如果您正在商议离婚,担心对方擅自递交离婚通知书,请在递交离婚通知书前递交一份“拒绝不予受理”。如果你提交这个,即使对方未经允许提交离婚通知书,你也可以阻止它被接受。
通知时
・如果离婚通知书写得正确,那么你们谁有通知书都没有关系。但是,如果申报表等有不完善之处,有只能由丈夫或妻子更正的部分,则有可能无法进行申报,因此如有不明之处,请提前与我们联系。
・通知时,我们会要求您出示由公署发行的带有面部照片的所谓身份证(有效期内),以确认是否为本人。但是,并不代表不能得到确认就不能通知。
户籍
・如果离婚,结婚时改姓的人将从夫妻双方的户籍中除名。
・如果打算在离婚后为自己建立新的户籍,可以任意决定新的永久住所。但是,如果所需地址没有批号,则我们无法在该地址设置永久住所。
・无法当场取得离婚的户口簿复印件。向稻城市役所提交离婚申报书的话,原则上4个工作日后可以取得稻城市的户籍。但是,由于政府机关、注册住所所在地或文件不完整等原因,4个工作日后可能无法收到,详情请咨询。
先生(姓氏)
・原则上,如果结婚时改名,离婚时会恢复原名。如果离婚后想继续使用现在的姓氏,则需要根据户籍法第 77 条之 2 的规定进行申报(“使用离婚时使用的姓氏的申报”)。这可以与离婚通知同时提交,也可以在离婚后三个月内提交。
・离婚恢复婚前姓名后,若仍想使用结婚时的姓名,3个月内不能申报《户籍法》第77条第2款。离婚后已经过去了。如果您想使用婚后姓名,您可以向家庭法院申请更改您的姓名,如果获得许可,您可以通过提交“更改姓名”来恢复您的婚后姓名。
・根据《户籍法》第 77 条之 2 的规定提交了申报后,如果想恢复婚前姓氏,请向家庭法院提出变更姓氏申请。如果获得家庭法院的许可,您可以通过提交“更改姓氏通知书”来使用您的婚前姓氏。
孩子
・离婚时,需要决定谁来抚养未成年子女。请在离婚通知书“未成年子女姓名”一栏中具有亲权人一栏填写孩子的全名。
・即使在离婚通知书中指定妻子为监护父母,孩子的户籍和姓氏也不会自动改变。离婚后如果要将孩子加入妻子的户籍,需要到家事法庭办理手续(孩子改姓许可申请)。
・在获得家庭法庭的变更孩子姓氏(变更为母姓)的许可后,下一个提交通知的人应提交“登记通知书”以及所附文件。
通知者
孩子未满 15 岁的家长
如果孩子年满15岁或以上,则孩子本人(只要孩子的签名在通知人栏中,有家长授权的人就可以带到政府办公室)
附件文件
家事法庭许可决定
离婚通知后的程序
关于离婚申报后的手续,所需的手续因人而异。常见程序包括:
・驾驶执照、健康保险证、金融机构账户等 ・健康保险变更通知书 ・年金种类变更通知书
关于本页的咨询
稻城市市民部市民科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2111
电话:042-378-2111 传真:042-377-4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