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国民健康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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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1001895 更新日期令和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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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我这个月70岁了,去医疗机构时的自负费用会变便宜吗?

回答

从70岁生日的下个月(如果生日是1号,则为生日月份)开始,您在医疗机构窗口支付的部分负担金比例将根据前一年的收入和出生日期为2成或3成。
对于即将年满70岁的人,将发放注明部分负担金负担比例的“老年人受益者证”,因此请在70岁生日的下个月(如果生日是1号,则为生日月份的前一个月)开始,携带被保险者证和老年人受益者证在医疗机构窗口出示。
此外,居民税免税家庭的人员可以申请“限额适用・标准负担额减免认证书”,并在医疗机构窗口出示,这样每月向各医疗机构的支付将限制在“自负担限额”以内。请注意,如果存在未缴纳的保险税,可能不会发放“限额适用・标准负担额减免认证书”。

70岁以上的人的负担比例
70岁以上(国保加入者)的居民税课税所得
145万元未满
70岁以上(国保加入者)的居民税课税所得
145万元以上
20% 30%

注释:即使是适用3成负担的人,如果70岁以上的国保加入者的收入总和在两人以上时低于520万,单人时低于383万,通过申请可以减为2成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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