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市

關於財產稅/城市計劃稅的證明/檢查以及郵寄請求

最後更新時間:2021 年 4 月 1 日

關於證明,查看等。

認證/瀏覽費用表
分類 種類 費用(窗口) 費用(郵寄)
證書 土地估價證 每5筆300日元   

每5筆400日元 

房屋估價證明 每5棟300日元

每5棟400日元

居留證 每棟 300 日元

每棟 400 日元

房屋遺失證明

每棟 300 日元

每棟 400 日元

公眾賬號證書(土地) 每5筆300日元

每5筆400日元

公眾賬號證書(房屋) 每5棟300日元

每5棟400日元

住宅房屋證明 1,300 日元

1,400 日元

無資產證明 每位主人 300 日元

每位主人 400 日元

瀏覽 地籍 每3本書300日元 ×
房屋賬本 每3本書300日元 ×
小津 每3張票300日元 ×
其他的 那寄町 (那寄町)

每位主人 300 日元

每位主人 400 日元

注1:也有不適用上述規定的情況,例如個人或共同擁有財產的人。
注2:供查閱的土地登記冊和供查閱的房屋登記簿中未列出業主的地址、業主姓名等。

可能的程序日期和時間

從上午 8:30 到下午 5:00
注:節假日及本社營業日由市政府稅務課市民稅科負責證,僅可開具評估證、公帳證、姓名登記簿。或者,您可以使用郵政帳單。

關於郵件請求

如果是郵寄請求,請附上以下 4 項,然後將它們發送到稅務課土地課和住房課。

1 各種申請表(請從以下鏈接獲取)
注意 如果您是法人,請在申請表上加蓋法人代表印章(圓圈)。

2 可用於驗證身份的複印件(請參閱申請表的身份驗證部分)
注:申請人以外的人申請時需提供委託書(即使申請人為家屬也需提供委託書)。

3 定額郵政匯票憑證(可在郵局購買)作為手續費
請務必附上與索賠數量相同的金額。 (請不要找零。)
注:有效期為自簽發之日起6個月。為了方便辦理文書工作,
請寄出剩餘有效期為10天或以上的固定金額郵政匯票。


4 回郵信封(已蓋章並註明地址)
注意:請確保回郵信封上的地址與申請表上的請求者地址相同。

目的地

郵政編碼 206-8601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 2111

關於使用費的修改

從2020年4月1日起,“(1)可持續的行政管理”,“(2)對用戶和非用戶的適當負擔”,“(3)應對消費稅提高我們從角度修改了各種使用費和費用實現
請求各位市民的理解和合作。

有關此頁面的查詢

稻城市民部稅務課電話: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