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2021 年 6 月 15 日
當固定資產的所有者死亡時,需要執行以下程序。
在繼承人代表通知表中,您將被要求指定一個人(繼承人代表)負責死者的稅收。請提交給稅務科住房科和土地科。
注意:如果在下一個評估日期(1 月 1 日)之前註冊名稱沒有變化,我們將向繼承人的代表發送稅務通知。
如果您擁有未登記的房屋,您將需要更改房屋的所有權。我們會給你一張表格,所以請準備必要的文件並將它們提交給稅務課住房課和土地課。
如果您想通過銀行轉帳付款,請聯繫收款窗口了解付款方式。如果您使用付款單付款,請按原樣使用付款單付款。
繼承登記的手續在法務局府中分局辦理。
注意:通用示例。詳情請向法務局查詢。
・申請書(法務局製)
・死者的戶口簿副本(從出生到死亡的所有時間)
・被繼承人的遺囑副本・繼承人(所有有繼承權的人)戶籍或戶籍和在留卡摘錄/繼承分割協議書(必須附上印章證明)
・繼承關係圖・固定資產評估證明:從稅務科住房科/土地科取得
稻城市民部稅務課電話: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