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市

關於核發特定小型機動自行車牌照的事宜

最後更新時間:2023 年 7 月 7 日

指明小型電單車(電動滑板車)車主須知

由於2023年7月1日起道路交通法修訂,特定小型機動自行車(電動滑板車等)的交通規則將發生變化。與此同時,還可以發行適合車身寬度的標誌(車牌)。
滿足所有特定要求的車輛的車主都是輕型車輛稅(分類)的納稅人,無論他們是否在公共道路上行駛。如果您擁有適用的車輛,請向市政府申請並領取車牌。
此外,對於已經擁有符合要求的車輛並註冊了傳統標誌的人,可以更換新標誌。
注:更換標誌可能需要辦理變更汽車責任保險的手續。請諮詢您的保險公司。

特定小型機動自行車(電動滑板車)的要求

如果您擁有符合以下所有條件的特定小型電動自行車(電動滑板車),請按照核發車牌的程序辦理。

規定小型電動自行車(電動滑板車)在公共道路上行駛必須符合的安全標準

在公共道路上騎乘指定小型機動自行車(電動滑板車)時,必須符合以下安全標準。
 
(1) 頭燈是否打開? (2) 電池是否安全? (3) 煞車是否打開? (4) 尾燈和煞車燈是否打開? (5) 喇叭是否打開? (6) ) 是否有後反光鏡嗎?(7)有最高車速指示燈嗎?(8)有方向指示燈嗎?(9)有保證行車安全嗎?(10)有限速器嗎?

關於發行起始日期和申報程序

申請新標誌(車牌)所需的文件如下。
 

登記接送車輛或登記從其他城市接送時,需要提供額外文件。詳情請參閱上頁《輕型車分類折扣機制及程序》。
輕型車稅收分類的機制和程序

有關此頁面的查詢

稻城市民部稅務課電話: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