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市

離婚登記

最後更新時間:2024 年 3 月 1 日

時期

雙方同意離婚 

經通知後生效。

在司法離婚時

自判決之日起10日內

通知地點

1 夫妻常住地的市政廳
2 丈夫或妻子所在的市區町村

通知者

雙方同意離婚

2方

在司法離婚時

在法庭上被起訴的人

您需要什麼通知

可能的程序日期和時間

工作日上午 8:30 至下午 5 點 註:公眾假期上午 8:30 至下午 11:45 和下午 1 點至下午 5 點。除上述時間外,申請將在市政府夜間值班室受理。 。
如果辦公室在假日或市政府夜間值班室開放,則僅接受「押金」。
註:分所不受理戶籍申報。

有關此頁面的查詢

稻城市市民部市民課電話: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