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2013 年 8 月 24 日
居民基本台帳網絡(居民登記網絡)是市町村進行各種行政活動的基礎的居民基本台賬的網絡,是地方政府間的聯合系統,可在全國範圍內使用通用的網絡進行身份驗證。姓名(僅限住民票上記有共同姓名的外國人)、住民票代碼及其變更資訊),是政府和電子地方政府的基礎。
該系統於2002年8月5日首次運行,簡化了法律規定的一些國家和縣事務的身份驗證流程。這使得行政操作變得高效,例如在行政手續中省略了居民記錄副本的提交,同時也減輕了公民的負擔。
作為一個具體的例子,
已成為。
未來,許多國家和縣事務中的身份驗證流程將繼續簡化。
第二期運行於2003年8月25日開始,透過提供以下服務,努力改善公民服務。
居民登記卡是具有先進安全功能的 IC 卡,並向有需要的公民發放。透過使用居民登記卡,您可以獲得居民登記卡的大範圍副本,並享受遷入和遷出的特殊條款。它還可以用作公共個人認證服務中電子憑證和私鑰的儲存媒體。
附照片的居民登記卡可以作為官方身分證件來確認您的身分。
您可以在全國任何市區町村辦事處領取您或您家庭成員的在留卡複印件。
如果您要遷出城市,如果居民登記卡的領取者發送了包含遷出所需資訊的文件,則無需前往政府機關領取遷出證明。
*以下幾點因2012年7月9日住戶登記法的實施而進行了修改。
已領取居民登記證的人搬出時,原則上不再發放遷出證明。您只需攜帶居民身分證即可辦理遷出手續,無需攜帶遷出證明。
即使住址遷至其他市、區、町、村,也可以透過申請繼續使用來繼續使用住戶票。
2012年7月9日住戶登記法修訂,對以下幾點進行了修改。
已領取居民登記證的人員遷出時,一般適用遷入通知的特別規定,不再發放遷出證明。
即使住所搬到其他市、區、町、村,也可以透過申請繼續使用來繼續使用住戶票。
自2013年7月8日起,有關居民登記網絡、居民登記卡等的規定將適用於外國人居民,以下幾點發生了變化。
住戶票代碼將透過「住戶票代碼通知單」通知。本通知無須辦理任何手續,但請妥善保管本通知單。
如果您在居民登記卡上登記了您的通用名稱,您的通用名稱也會列在您的居民登記卡上。
此外,也將開始與日本居民類似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