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市

自行車導航標誌

最後更新時間:2018 年 5 月 2 日


導航標記形狀

警視廳正在推動在道路左側安裝“自行車導航標誌”,以鼓勵自行車安全通行。 

稻城市政府與多摩中央警察署協商後,將逐步在市內的主要道路和連接主要道路的路線上安裝這種「自行車導航標誌」。
在安裝了這種自行車導航標誌的道路上,具有防止自行車走錯路的作用。

自行車導航標誌的含義

註:該標誌並非法律規定,該標誌本身沒有指定新交通方式的意義。 (通行方式必須遵守法律規定或道路標誌等交通規則。)

警視廳主頁(自行車交通規則)(外部連結)

圖像自行車導航標誌安裝範例及自行車通行方法
自行車導航標誌範例及自行車通行方法

致所有自行車使用者

在標有“自行車導航標誌”的道路上騎行時的注意事項

「自行車導航標誌」沒有「自行車優先」等意義。
即使在標有自行車導航標誌的道路上騎行,也請注意車輛和行人。
另外,在避開道路上停放的車輛時,一定要檢查後方是否有車輛駛來。

當你可以在人行道上騎自行車時

圖片 "普通自行車允許在人行道上行駛"標誌
「普通自行車可以在人行道上通過」標誌

一般來說,無論是否安裝自行車導航標誌,自行車都必須在道路上行駛。
但《道路交通法》規定,下列情況可使用人行道:
 

在人行道上行駛時的注意事項

行人優先通行人行道,自行車僅允許在人行道上行駛。
在人行道上騎自行車時,請靠近道路緩慢行駛。
如果人行道上行人較多或有阻礙行人交通的風險,請下車推車。
如果行人沒有註意到自行車,不要按鈴,而是說:“對不起,我會過去。”

有關此頁面的查詢

稻城市城市建設部管理科電話: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