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時間:2023 年 5 月 18 日
如果您患有以下任何一種疾病,我們將簽發特定疾病證明,每家醫療機構的自付限額為每月 10,000 日元。
(1)被保險人證 (2)醫生書面意見
開放日上午 8:30 至下午 5:00
後期高齡者醫療特定疾病認定醫生(牙醫)的意見書(PDF:94KB)
請從此處下載並使用。
稻城市民部保險年金課電話: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