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時間:2019 年 6 月 17 日
在長期照護保險制度下,使用長期照護保險服務時,除了按照負擔比例繳納服務費外,還需要支付食宿費用(住宿費),但我們提供了實施減免工程,對使用支持護理的經營者經營的長期照護保險服務,給予部分補助。
減輕照顧服務使用者負擔(負擔10%)、伙食費、住房費(住宿費)、住宿費負擔25%(老年福利年金領取者50%)。
注意:這僅限於主動實施緩解專案的企業提供的服務。請聯絡您希望使用的企業,以了解他們是否願意實施減排專案。
申請人必須滿足以下所有要求。
(1) 家庭所有成員均免稅。
(2)家庭所有成員的年收入總額必須低於標準收入金額。
註:標準收入金額為1人家庭每年150萬日元,每增加一名家庭成員則增加50萬日圓。
(三)截至申請日,所有家庭成員的存款和儲蓄總額必須低於標準儲蓄金額。
註:標準儲蓄金額(包括證券及債券)為1人家庭350萬日元,每增加一名家庭成員100萬日元。
(四)除日常生活使用資產外,無其他可利用的資產。
(五)沒有能夠負擔的親屬贍養的。
(六)截至申請日,申請人不得拖欠護理保險費。
(7) 食宿費(住宿費)、設施居住者的住宿費等,必須繳納規定的照護(預防)服務費。
請填寫以下文件中的必要信息,並附上必要的文件,然後提交給高齡者福利部護理保險課程。
(1) 稻市長期照護保險確認生活困難者利用者負擔減輕資格申請書(表格第 3 號)
(2)收入及儲蓄申報表(表4)
(3) 資產及家屬存在聲明(表5)
(4) 同意書(表6)
(五)其他必要的附件文件
1.存摺封面及交易明細頁(顯示上年度資訊的頁面)複印件
註:請附上申請人及所有家庭成員的存摺複印件。
註:如需查詢餘額,請在存摺錄入後影印。
注意:對於網路銀行,請列印顯示您的餘額和存款/提款歷史記錄的畫面。
註:如果您在家中存放現金,也記錄為存款。
2. 確認上一年收入所需的文件副本 註:請附上申請人所有有收入的家庭成員的文件副本。
[確認收入所需的附加文件範例]
年金領取者:日本年金機構發送的年金通知書影本 有工作收入者:預扣稅單影本
若收到確認證明後地址或姓名發生變更,則必須提交使用者減負確認證明資訊變更通知。
稻市福祉部高齡者福祉課電話: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