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2012 年 1 月 30 日
在有公共污水處理系統的地區,家庭和企業的廢水可以直接排放到污水系統,改善了居住環境,增加了用地便利。
因此,根據《城市計畫法》第75條,稻城市下水道工程受益人負擔條例旨在鼓勵受益於公共下水道系統發展的人承擔部分建設費用。受益人繳款制度」基於``。
受益人為公共污水處理系統開發區域內的土地所有者(地主)或權利人(表面權利人、質押人、土地租賃人等),因此請向這些人支付費用。收到它。
將擬興建公共污水系統的排水區域劃分為若干徵收區域,並逐一確定三年內擬建設污水系統的區域,並將這些區域作為徵收區域予以公佈。
有關目標土地的詳細信息,請聯繫我們。
價格為每平方公尺土地490日圓。
繳納金額為每平方公尺490日圓的單位金額乘以土地面積。
(計算範例)
如果您擁有面積為165平方公尺(約50坪)的土地
490日圓×165平方公尺=80,850日圓(四捨五入至最接近的10日圓)
稻城市城市環境整備部下水道課電話: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