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市

城市無法處理的垃圾

最後更新時間:2022 年 6 月 9 日

難以妥善處理的物品

 市內無法妥善處理以下物品,請與製造商、店鋪或處理公司協商,自行負責處理。

  難以妥善處理的物品
1 丙烷氣瓶等爆炸物
2 有機溶劑(油漆、稀釋劑、汽油、機油等)等揮發性物質
3 電池
4 滅火器
5 混凝土、砌塊、磚塊、石頭、泥土和沙子,以及大量的瓷磚
6 矽藻土產品
7 售貨機
8 大型家電(寬80cm×高180cm×深80cm以上)
9 鋼琴、大型電子琴和管風琴
10 難以粉碎的垃圾(鐵陣、保齡球、防火保險櫃、鐵桶、鋼絲繩、電線、鋼板等)
11 危險化學品等(工業化學品、化學品、農藥、殺蟲劑等有害有毒液體)
12

醫療廢棄物(注射針頭、輸液器具及容器等)
(注)不包括居家醫療相關的容器等

13 搪瓷浴缸、搪瓷臉盆和抽水馬桶
14 大型遊戲機
15 可燃物等(固體燃料、照明彈、炸藥)
16 美容院、牙醫等的商務、體檢用椅子。
17 衝浪板、帆板和休閒板
18 含有碳氟化合物或替代碳氟化合物的家用電器和物品
19 含有石棉的物品
20 房屋拆建過程中產生的垃圾、廢料(建築資源化法對象物)
21 汽車/摩托車輪胎、電池、汽車零部件(汽車回收利用法適用品)
22 電視、空調、冰箱、冰櫃、洗衣機、乾衣機(家電回收法對象品)
23 認定為產業廢棄物的物品
24 經管理員批准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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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市城市環境整備部生活環境課程電話: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