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時間:2017 年 5 月 26 日
消防隊成員(含支援組成員)每年領取固定金額作為補償,參加救災、訓練等時也可獲得津貼。
消防隊人員在執行公務過程中發生事故的,市政府將賠償受災人員及其家屬因災害造成的損失,並促進受災人員重新融入社會。融入社會,為死者家屬提供救助。必要的福利事業體系
(一)損害賠償的種類
1 醫療補償
2 曠工補償
3 傷病撫卹金
4 傷殘補償
5 護理補償等
(二)福利項目
將提供消防活動所需的衣服。
對在工作中立功、有成績的人員給予獎勵。
亦可獲得防災幹事、小型車輛類工程機械操作員、缺氧/硫化氫危險作業工長、三級陸域特種無線電操作員等多項資格。
稻市消防總部防災課電話: 042-377-7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