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時間:2013 年 8 月 30 日
對 70 歲以上的人,高齡受益人證與被保險人證分開發行。年滿70歲者,出生當月末(1日為生日則為前一個月)送至戶主處,但自1日起可使用下個月。請注意,老年福利證書在每年的 8 月 1 日更新,因此我們會在 7 月向您發送新的老年福利證書。
稻城市民部保險年金課電話: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