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时间:2013 年 8 月 30 日
对 70 岁以上的人,高龄受益人证与被保险人证分开发行。年满70岁者,出生当月末(1日为生日则为前一个月)送至户主处,但自1日起可使用下个月。请注意,老年福利证书在每年的 8 月 1 日更新,因此我们会在 7 月向您发送新的老年福利证书。
稻城市民部保险年金课电话: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