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時間:2016 年 4 月 1 日
符合下列條件的,經申請批准後可報銷交通費:
請注意,從您支付轉讓費之日的次日起,時效將在兩年後到期,您將無法申請。
[申請所需物品]
稻城市民部保險年金課電話: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