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市公關公告欄
更新時間:2022 年 8 月 26 日
在市,作為向各位市民廣泛地傳達信息的手段之一,在市內設置公共信息公告板。
如果您想在公共信息公告板上張貼,請參閱使用條款並向秘書和宣傳課或平尾支部提交使用申請。
可發布的通知
可以在公告欄上發布的帖子屬於以下任何一項。
- 與市或市教育委員會主辦、共同主辦或主辦的活動有關的事項
- 政府機關主辦或協辦活動相關事宜
- 與在市內或周邊城市的公共設施舉辦的活動有關的事項
不能張貼的告示
屬於以下任何一項或被認為屬於以下任何一項的項目不能發布。
- 任何違反公共秩序和道德的行為
- 損害城市的中立性、公共性或尊嚴的事物
- 政治活動、宗教活動或以營利為目的的活動
- 明顯限制目標受眾的活動,例如僅限會員的聚會
- 在私人住宅舉辦的活動
- 任何以招募或招收會員或會員為目的的事物
- 過去被禁止的帖子
申請發帖
- 希望在公共信息公告欄上張貼的團體應向秘書處和宣傳課或平尾辦事處提交申請並獲得張貼許可。發布期限自收到發布許可之日起最長為 60 天。
- 允許投稿時,會在海報上蓋上投稿許可章,申請時請攜帶規定數量的原件。
在佈告欄等張貼
- 通知等的發布、刪除等應由使用它的團體進行。
- 請張貼帶有張貼許可印章的通知。此外,為防止海報因風雨等原因變質,以及防止張貼許可印章消失,請在張貼前進行覆膜。
- 各組準備圖釘等張貼。
- 禁止張貼超出公共信息公告板的張貼和張貼在其他公告之上的張貼。
- 發帖許可期滿後,請在各組織及時刪除。
使用申請表、使用條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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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此頁面的查詢
稻城市計畫部秘書公關課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 2111
電話:042-378-2111 傳真:042-377-4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