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卡
通知卡是用來通知12位數的個人編號(個人編號)的紙製卡片。
通知卡在社會保障和稅務手續等情況下,當要求出示個人編號時,作為證明個人編號的文件使用。
- 註解:作為證明個人編號的文件,僅在通知卡的記載事項(地址・姓名等)與居住證明一致的情況下可使用。
- 註解:這張卡片上有姓名、地址、出生日期和性別的記載,但因為沒有附上照片,因此僅此無法作為身分證明。
卡片的設計如下。

通知卡制度已被廢止(無法更改通知卡的記載事項或重新發放)
由於法律修正,通知卡制度已被廢止,因此自2020年5月25日起,無法更改通知卡上的記載事項(地址、姓名等)或重新發放。
即使通知卡的制度被廢止,若通知卡上的記載事項(地址・姓名等)與居住證明一致,仍然可以繼續作為證明個人編號的文件使用。
此外,在通知卡廢止後,仍然可以申請個人編號卡。
通知卡廢止後的個人編號確認方法
- 個人編號(個人編號)卡
取得方法等請參考「個人編號卡(個人編號卡)相關資訊」的頁面。 - 記載有個人編號的「居住證明副本」或「居住證明記載事項證明書」
取得方法等請參考「居住證明」的頁面。 - 通知卡(通知卡的地址和姓名等記載事項必須與居住證明一致)
關於首次獲得個人編號的通知方式(如居住在海外的人或出生的人等)
首次獲得個人編號的人將通過「個人編號通知書」通知其個人編號。
詳細請參考「個人編號通知書」。
註解:此通知書是用來通知個人編號的,不能作為確認個人編號的文件或身份確認文件。
此外,也無法重新發放。
需要證明個人編號的文件的人,請取得個人編號卡或記載有「居住證明」的副本或「居住證明記載事項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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