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內公共設施等的輻射量局部測定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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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自平成23年6月以來,已在38個固定點定期測量空間輻射量,隨著設施的新建,自平成27年4月起,測量點由38個變更為40個。
根據固定點測量結果,與國家及東京都的各種測量結果相當,認為這些數值不會對健康造成影響,且不會對兒童的活動範圍或市民生活造成困擾。
然而,其他城市報告了局部輻射量較高的地點(熱點)的存在,為了讓市民能更安心地使用市內公共設施,市政府制定了市內空間輻射量測量對應方針,並根據該方針,在各設施中對可能輻射量較高的地點進行輻射量測量。

關於局部測定的暫停

自2012年以來的測量結果顯示,數值穩定,低於環境省所示的基準值(每小時0.23微西弗),以及東京都內自東日本大震災前就設置的新宿區輻射監測站的數值已降至震災前的水平,因此自2017年度起暫停局部測量。然而,若出現不安因素,將立即恢復測量。詳細資訊請參閱以下鏈接。

放射線量降低措施實施的判斷標準

作為市政府獨自的標準,對於測量結果在地表1公分處每小時0.23微希沃特以上的地點,將實施清掃等放射線量降低對策。
註釋:根據環境省的「除染相關指導方針」,校園等的土壤若在地表1公尺處的放射線量低於每小時0.23微希沃特,原則上不會進行更進一步的除染。然而,為了更安全,本市將制定獨自的標準來應對。
參考:根據國際放射線防護委員會(ICRP)的建議,普通人在正常情況下所受的放射線量指標為每年1毫希沃特以下(不包括自然放射線量等)。將判斷基準值每小時0.23微希沃特換算為每年,則為0.99864毫希沃特,低於每年1毫希沃特的數值。

年度換算計算式

年換算值0.99864毫西弗=(測量值0.23 - 自然輻射量0.04)×(8/24【戶外時間】+ 16/24【室內時間】×0.4【室內輻射減少率】)×24小時×365天÷1000【毫換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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