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間輻射量測定器的借用
本市將提供空間輻射量測定器的借用服務。借用方法如下。
概覽
1、可以借用的人
符合以下任一條件者,年滿20歲
- 在市內居住或工作的居民
- 在市內擁有辦公室等的法人或團體的代表
2、借出機型
閃爍式簡易輻射量測定器(PA-1000拉迪)
注意:這是用於測量空間輻射量的設備。無法測量食品、水、土壤等的放射性物質(以貝克勒爾換算)。
3、借出車輛數
每次申請限一台
4、借出單位
平日以一天為單位的借用。
借用時間為上午9時至下午4時。
5、借出窗口
機器的借用及歸還將在市政府2樓環境科環境保全股窗口進行。
6、借貸所需的文件等
- 本人可確認的文件(駕駛執照、附照片的住民基本卡等由公家機關發行的附照片證明文件)
- 借用申請書(可以從以下的附加檔案下載。在借用時,也可以在環境科窗口填寫。)
- 員工證等(如果是法人申請,將會確認來窗口的人員的所屬。)
此外,可能需要準備委任狀等。請在預約時確認。
註解:關於各種申報文件等,因廢止蓋章,若記載內容有誤,請用雙線等進行更正。
7、其他
- 借用費用是免費的。不過,借用後的管理及消耗品等所需的費用需由您負擔。
- 借用時請遵守貸出要綱以及在貸出窗口發放的手冊和注意事項。
- 如果測定器損壞或遺失,借用者需負責賠償。
預約方法
1、預約接受期間
從借出日期的前一個月到前一天。
2、預約窗口
環境科 環境保全股(聯絡方式請參見下方「詢問」)
3、接待方式
請直接透過電話或櫃檯進行預約。
4、接待時間
平日的上午9時到下午5時
5、其他
- 預約後,如發生取消理由,請儘快聯絡我們。
- 預約是先到先得。
- 預約每人僅限一次。設備歸還後可以再次預約。
注意事項
- 測量請在借用者擁有或管理的土地等進行。
- 在他人所有的地方進行測量時,請務必事先獲得所有者的許可。
- 禁止將設備轉租給第三者。
- 禁止出於營利目的的使用。
- 請由借用者本人歸還設備。
- 關於測定的問題,市政府不承擔任何責任。請在進行時務必小心,以免受傷或發生事故。
- 根據測定結果進行的清掃等,請由進行測定的人負責實施。如果要清掃他人的土地等,請在行動之前確認所有者等。
要綱・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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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市 都市環境建設部 生活環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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