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利用資源垃圾集團回收補助金制度
社區自治會和兒童會等地區團體,會在市政府資源回收日之外,自主收集舊紙等資源物,並交給資源回收業者進行「資源垃圾集體回收」。市政府登記的集體回收實施團體,根據回收量會獲得補助金。活動收益將回饋於社區,請務必利用。
補助對象項目・補助金額
根據回收的資源物量,9元/公斤(報紙・雜誌・紙箱・牛奶包・舊布・鋼罐・瓶子・其他有價物),6元/公斤・升(鋁罐・食用廢油)
集體回收的開始方式
1.成立回收團體
請成立一個由20戶以上組成、每年至少活動一次的社區自治會、管理組合、兒童會等非營利組織,並選出代表。
2.選擇回收物品
請從補助金的適用項目中選擇回收項目。
3.選擇回收業者
我們將介紹在市內登記的資源回收業者,請聯繫生活環境科垃圾及資源回收股。
4.決定資源的處理方式
請在團體內與回收業者協商,決定何時、何地以及如何投放資源。集體回收與市政府的資源回收應避免重疊回收日,並盡量分開集積地點。
5.向市提交團體登記申請書
您可以從以下下載。提交地點是生活環境科垃圾及資源回收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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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市 都市環境建設部 生活環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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