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利用資源垃圾集團回收補助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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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面ID1005160 更新日令和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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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自治會和兒童會等地區團體,會在市政府資源回收日之外,自主收集舊紙等資源物,並交給資源回收業者進行「資源垃圾集體回收」。市政府登記的集體回收實施團體,根據回收量會獲得補助金。活動收益將回饋於社區,請務必利用。

補助對象項目・補助金額

根據回收的資源物量,9元/公斤(報紙・雜誌・紙箱・牛奶包・舊布・鋼罐・瓶子・其他有價物),6元/公斤・升(鋁罐・食用廢油)

集體回收插圖

集體回收的開始方式

1.成立回收團體

請成立一個由20戶以上組成、每年至少活動一次的社區自治會、管理組合、兒童會等非營利組織,並選出代表。

2.選擇回收物品

請從補助金的適用項目中選擇回收項目。

3.選擇回收業者

我們將介紹在市內登記的資源回收業者,請聯繫生活環境科垃圾及資源回收股。

4.決定資源的處理方式

請在團體內與回收業者協商,決定何時、何地以及如何投放資源。集體回收與市政府的資源回收應避免重疊回收日,並盡量分開集積地點。

5.向市提交團體登記申請書

您可以從以下下載。提交地點是生活環境科垃圾及資源回收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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