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市教育委員會後援名義

在推特上發推
在臉書分享
透過LINE分享

頁面ID1010595 更新日令和6年12月24日

列印以大字列印

稻城市教育委員會公共事業的運營及名義使用相關規則

自令和6年11月1日起,「稻城市教育委員會事業後援名義使用規則」已修訂,名稱改為「稻城市教育委員會公共事業的運營及名義使用相關規則」。
因此,各種申請書等的格式已經變更,請您確認。
此外,除了「後援」以外,還可以使用適當的名稱(如「合作」「贊助」等)來使用稻城市教育委員會的名義。
在後援等名義使用的批准決定時,針對事業的主辦者及內容等,已進行文句整理,以使條件符合現狀。
詳情請參見下方及PDF文件「稻城市教育委員會公共事業的運營及名義使用相關規則」。

關於使用後援等名義的申請

事業

稻城市教育委員會可以批准使用後援等名義的事業,是指第三方主辦的事業,稻城市教育委員會對其宗旨表示贊同,並批准使用名義以支持該事業,且稻城市教育委員會不承擔該事業運營所需的費用或物品的一部分,並且市職員不參與企劃運營的事業。

業者的主辦者

只有符合以下列出的條件的團體才能進行申請。

  1. 政府機關及類似機構
  2. 公益法人及類似團體(但不包括宗教法人、宗教團體、政黨及政治團體。)
  3. 教育團體、地區團體、文化團體、福利團體及其他類似團體
  4. 報導機構、學術研究機構及其他類似機構
  5. 與稻城市或稻城市教育委員會締結協定等的企業・團體
  6. 不符合上述任何要求的團體,並且滿足以下所有要求。
    1. 主辦者的存在及所在地必須明確。
    2. 已制定規約、章程、會則等,並已建立表達團體意志的組織及機構。
    3. 被認可具有堅實的活動實績,並且具備充分的事業執行意願及能力。

事業的目的及內容

事業的目的及內容符合稻城市教育委員會的政策,並且經教育長認可,對於推進及提升市民的教育、學術、文化、體育等方面有所貢獻。

事業的性質

  1. 必須被認定為具有公益性。
  2. 不違反於法令或公共秩序良俗,且不會受到其他社會性譴責的事物。
  3. 在實施業務時,申請時已獲得實施所需的許可等,或有望獲得。
  4. 主要不是以營利或商業宣傳為目的。
  5. 宗教的宣傳、教化、宣傳等活動,或否定宗教意義、提倡無宗教的活動等,均不得損害稻城市教育委員會的宗教中立性。
  6. 不損害稻城市教育委員會的政治中立性,特定支持或反對某政黨的活動等。
  7. 業務內容應廣泛公開。
  8. 在實施業務時,如果可能伴隨噪音或擁擠等情況,應充分採取對策。
  9. 不進行為團體或其他相關團體自身的捐款或簽名活動。
  10. 不進行對團體等、團體等所進行的事業等的勸誘。

其他條件

  1. 會場的公共衛生及災害防止已採取充分的措施。
  2. 如果過去已獲得稻城市教育委員會的後援等名義使用的批准,則必須履行提交實績報告書的義務,並且未受到名義使用批准的取消。

關於申請

申請時,請附上「後援等名義使用承認申請書」中所列的附件,並提交至稻城市教育委員會教育總務課教育總務係。(審核大約需要1個月的時間,請注意申請時期。)
事業結束後,請迅速附上「後援等名義使用事業實績報告書」中所列的附件,並提交至稻城市教育委員會教育總務課教育總務係。

認可條件

  1. 如有計劃等的變更,應立即進行報告並獲得批准。
  2. 在製作傳單、海報等的情況下,請事先提交給教育總務課,然後再進行張貼、分發等。
  3. 分發傳單給國小及國中的情況
    1. 將傳單按年級和班級進行分類,並附上向學校的分發請求文。
    2. 各學校的配送由主辦單位負責進行。
  4. 稻城市教育委員會公共事業的運營及名義使用相關規則如被認定違反,教育委員會將立即撤銷後援的批准,並且在未來也不會再批准。
  5. 項目結束後,請迅速提交後援實績報告書。並盡可能附上項目照片等。

規則・格式等

要查看PDF文件,您需要「Adobe(R) Reader(R)」。如果您尚未擁有,請從Adobe系統公司的網站(新窗口)下載(免費)。

為了讓網站變得更好,請告訴我們您對頁面的意見。

這個頁面的內容容易理解嗎?
這個頁面容易找到嗎?


對於在此欄位中輸入的意見等,我們無法提供回覆。此外,請勿輸入個人資訊等。

關於此頁面的聯絡我們

稻城市 教育局 教育總務課
〒206-8601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2111番地
電話號碼:042-378-2111 傳真號碼:042-379-3600
稻城市 教育局 教育總務課的聯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