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兒童)醫療費補助制度
更新時間:2020 年 9 月 8 日
重度身心障礙者在醫院、診療所接受治療時,我們將補助在窗口支付的保險共付額的一部分。
從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持有一級精神障礙者證明書的人將有資格加入都政府的精神和身體障礙者醫療費補助制度(丸章)。
要領取 Marusho,需要向持有在留卡的市區町村提出申請。
主題
那些在東京有地址並且屬於 1 到 3 的人
1 一級或二級肢體傷殘證(含三級內傷)
2 Love notebook 一級和二級
3 精神障礙者健康福利手冊 1 級
補貼限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參加。
1 超過收入限額標準金額的
2 沒有健康保險的人
3 領取滯留日本人的福利金或贍養費等的人
4 入住公費醫療機構的人
5 加入高齡者醫療保險並繳納住民稅的人。
6 年滿 65 歲前一天才申請殘障資格的人(在東京都內沒有住所的人、領取福利的人、在公共醫療費的機構中居住的人等) (不包括因上述原因無法在65 歲之前申請殘疾的人。)
7 年滿 65 歲後首次成為補助對象的人等
關於贖回付款
因在東京都以外的醫療機構接受治療,或在申請和證明期間接受治療等原因無法在醫療機構使用本系統時,請記載患者姓名和體檢結果。請申請通過附上收據報銷
詢問
殘障福利科殘障福利科(市府2樓3號櫃檯)
電話分機 226
傳真042-378-5677
可用日期和時間:平日上午 8:30 至下午 5:00(公共假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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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頁的諮詢
稻城市福利部殘障福利科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2111
電話:042-378-2111 傳真:042-377-4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