障礙福利服務的手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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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面ID1011772 更新日令和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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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礙福利服務的手續流程

獲取障礙福利服務的程序流程如下。

(1)諮詢・申請

在申請補助時,請事先直接向預定使用的業者諮詢,然後向障礙福利課提交所需文件。

關於服務等利用計畫案,有由地區的計畫諮詢支援事業所製作的「服務等利用計畫」,以及由本人等製作的服務等利用計畫案「自我計畫」。請提交其中之一。詳細的必要文件請參考下方的申請書列表。

如果您遇到困難,或者不知道應該使用哪種服務,或者想要使用新的服務,請諮詢障礙者諮詢支援業者(稻城市社會福利協議會、馬爾謝稻城)或障礙福利課。

 

(2)認定・調查(僅限需要的人)

僅在使用護理給付(居家護理、短期入住、機構入住等)時,才會進行障礙支援區分的認定。

認定調查員將透過訪問等方式進行對障礙狀況、使用意向、生活環境等的聽取調查。

除了兒童外,將向主治醫師請求障礙福利課的意見書。根據聽取內容和醫師意見書,將在障礙支援區分判定等審查會上決定障礙支援區分,並將認定結果以郵寄方式通知。

(3)給付決定

將發放記載服務類型、給付期間、使用者負擔額等的受給者證明。

(4)合約

出示受給者證,與所使用的業者直接簽訂使用契約。

(5)服務的使用開始

請根據服務等利用計劃,在受給者證的記載事項範圍內使用服務。

使用後,使用者負擔額和實費將直接支付給指定業者・設施。

受給者證上會寫明每項服務的有效期間。如果希望繼續使用,則需要提交更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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