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福利委員會及兒童委員會介紹
更新日期:2024 年 10 月 1 日
什麼是地方福利專員、兒童專員和首席兒童專員?
福利專員是根據民生福利專員法,受厚生勞動大臣委託的兼職地方公務員。
每個地方福利委員會成員都有自己負責的領域,並且在貼近公民的領域開展工作。
此外,福利專員也根據兒童福利法的規定兼任兒童專員。
首席兒童專員是從具有兒童問題專業知識和經驗的兒童專員中任命的。
他們沒有工資,以志工的身份工作,任期三年。
福利專員和兒童專員的推薦和委託
符合福利專員法規定的條件,如品格良好、了解社會狀況、熱衷於促進社會福利的人,由各市設立的福利專員推薦委員會選拔為都道府縣知事,都道府縣知事收到推薦後,會聽取該都道府縣設立的地方社會福祉協議會的意見,然後向厚生勞動大臣推薦,由厚生勞動大臣委託實施。
福利專員/兒童專員制度的歷史
民間福利委員會制度以德國埃爾伯菲爾德實行的「貧困救濟委員會制度」為基礎,於1917年5月由岡山縣知事葛西慎一設立,並頒布了《福利機構設置條例》。生顧問制度的誕生,2017年是福利委員會制度設立100週年。
在東京,「東京都慈善會」在時任東京都知事井上雄一的指導下於1917年2月成立。東京都慈善會於1918年6月建立了“救濟委員會制度”,將東京都劃分為14個地區,調查地區情況,為貧困家庭提供諮詢。
這個「東京都慈善會救濟委員會」是東京都公益委員會的由來,2018年是東京都公益委員會制度(救濟委員會制度)誕生100週年。
福利委員會及兒童委員會成立100週年象徵標誌
全國福利專員和兒童專員聯合會創建了「福利專員和兒童專員100週年」標誌,如左圖所示。
心形四葉形周圍的綠色圓圈是民福委員會的標誌,代表人民和地區的生活和成長,橙色字母“100”代表100年的歷史,代表善良和聯繫、做事。
「繼續與地區社會合作」這句口號反映了福利兒童委員會成員基於100年與地區社會合作的歷史,繼續與地區社會合作的願望。
福利委員會及兒童委員會成立100週年象徵標誌
民生專員/兒童專員、首席兒童專員以及民生專員/兒童專員合作者名單(截至 2020 年 10 月 1 日)(PDF:207KB)
關於公益及兒童委員會合作成員的活動
東京都政府設立了民生/兒童委員會合作機構。我們與地區福利委員會和兒童委員會合作,進行有關照顧老年人的調查,並在中小學進行晨安活動。我們還發現需要支持的公民並向當地福利和兒童委員會提供資訊。
目前,稻城市有兩名民生兒童委員會委員正在工作。
東京都兒童福祉委員會角色“明奇”
開啟 PDF 檔案需要 Adobe Acrobat Reader DC(以前稱為 Adobe Reader)。
如果您沒有,可以從 Adobe 免費下載。
下載 Adobe Acrobat Reader DC
有關此頁面的查詢
稻城市福祉部生活福祉課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 2111
電話:042-378-2111 傳真:042-377-4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