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福利委员会及儿童委员会介绍
更新日期:2024 年 10 月 1 日
什么是地方福利专员、儿童专员和首席儿童专员?
福利专员是根据民生福利专员法,受厚生劳动大臣委托的兼职地方公务员。
每个地方福利委员会成员都被分配了一个负责的领域,他们在贴近公民的领域开展工作。
此外,福利专员还根据儿童福利法的规定兼任儿童专员。
首席儿童专员是从具有儿童问题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儿童专员中任命的。
他们没有工资,以志愿者的身份工作,任期三年。
福利专员和儿童专员的推荐和委托
符合福利专员法规定的条件,如品格良好、了解社会情况、热衷于促进社会福利的人,由各市设立的福利专员推荐委员会选拔为都道府县知事,都道府县知事收到推荐后,会听取该都道府县设立的地方社会福祉协议会的意见,然后向厚生劳动大臣推荐,由厚生劳动大臣委托实施。
福利专员/儿童专员制度的历史
民间福利委员会制度以德国埃尔伯菲尔德实行的“贫困救济委员会制度”为基础,于1917年5月由冈山县知事葛西慎一设立,并颁布了《福利机构设置条例》。据说这源于济生顾问制度的诞生,2017年是福利委员会制度设立100周年。
在东京,“东京都慈善会”在时任东京都知事井上雄一的指导下于1917年2月成立。 1918年6月,东京都慈善会建立了“救济委员会制度”,将东京都划分为14个地区,调查地区情况,为贫困家庭提供咨询。
这个“东京都慈善会救济委员会”是东京都公益委员会的由来,2018年是东京都公益委员会制度(救济委员会制度)诞生100周年。
福利委员会及儿童委员会成立100周年象征标志
全国福利专员和儿童专员联合会创建了“福利专员和儿童专员100周年”标志,如左图所示。
心形四叶形周围的绿色圆圈是民福委员会的标志,代表人民和地区的生活和成长,橙色字母“100”代表100年的历史,代表善良和联系、做事。
“继续与地区社会合作”这句口号反映了福利儿童委员会委员基于100年与地区社会合作的历史,继续与地区社会合作的愿望。
福利委员会及儿童委员会成立100周年象征标志
民生专员/儿童专员、首席儿童专员以及民生专员/儿童专员合作者名单(截至 2020 年 10 月 1 日)(PDF:207KB)
关于公益及儿童委员会合作成员的活动
东京都政府设立了民生/儿童委员会合作机构。我们与地区福利委员会和儿童委员会合作,开展有关照顾老年人的调查,并在中小学开展晨安活动。我们还发现需要支持的公民并向当地福利和儿童委员会提供信息。
目前,稻城市有两名民生儿童委员会委员正在工作。
东京都儿童福祉委员会角色“明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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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市福祉部生活福祉课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 2111
电话:042-378-2111 传真:042-377-4781